蘭花熱線工作室工作人員了解這件事情后,邀請雙方來工作室進行調解。在聽完雙方陳述后,針對糾紛實際,調解員首先向雙方講解了相關法律知識,并以案說法。但由于雙方存在對立情緒,態度強硬,互相指責,對戀愛期間花費的1.8萬元是否應返還分歧較大,第一次調解并沒有成功。
前不久,調解員再次組織調解。調解員從雙方爭議即戀愛期間費用入手,認真梳理并分析糾紛產生的原因,使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做好雙方工作,要求雙方換位思考,充分體諒對方的困難和想法。經過工作人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調解后,男方家人同意按照實際情況對戀愛期間產生的費用重新進行計算,女方同意退還男方1.3萬元錢。
原標題:衢州男子戀愛期間花費多 分手后向女方要戀愛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