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衣間時,馬太太對著前來幫忙的女店員抱怨稱張某態度不好,“結果女店員表現很不耐煩,我就說我不想試衣服了”,于是,馬太太拿起衣服走出了試衣間。由于感覺店員服務態度不好,兩人稱要找經理投訴這兩位店員,結果服務員張某過來就爆粗口,馬先生便指著張某說:“你怎么能這樣?”令他始料未及的 是,張某立刻就動手了,等馬太太反應過來,馬先生鼻子已被打出血。
經過醫院檢查,馬先生被診斷為鼻骨骨折(粉碎性)、左眼球鈍挫傷、左眼瞼挫裂傷、左眼視網膜震蕩、雙眼沙眼。醫生稱,視力不可能完全恢復,只能恢復八九成。馬先生說:“全程我沒罵一句粗話,也沒動手打他。”
店方:書面道歉,需走流程
事后,打人者張某被刑拘,張某父母與馬先生達成協議,同意賠償因打人產生的全部費用(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8萬元,馬先生則諒解對方的行為,并同意向司法機關出具《諒解書》。
馬先生稱,“他們認為我和打人者已經簽署賠償協議,他們就不再負有法律責任。之前他們曾向我口頭道歉,我希望能出具書面道歉,他們拒絕了。我對 該品牌店并無主張經濟賠償,但希望能有個書面道歉。”馬先生認為,店員態度差且在店里打人,店方卻沒有任何人勸架,店方存在管理缺失,“而且,他們給我的 感覺是,客人在店里被打和他們沒什么關系。”
該品牌店相關負責人稱,其確實負有責任,他們也在積極配合傷者進行賠償,并作了口頭道歉,“出具書面道歉需要和法務部溝通,確定是否合理以及如何書寫。如今整個事件并未完結,我們的內部調查也未結束,暫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原標題:夫妻想一起進試衣間被拒 欲投訴遭店員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