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備受關注的“河南靈寶黃金大劫案”今日在河南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郭坤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
據此前電子商務平臺媒體報道,2015年1月15日下午,一個蒙面人闖進三門峽靈寶市一家金店內,槍殺店內一名安保人員后,搶走了柜臺內擺放的金鏈子。案發后,公安部組織指揮河南、湖北、湖南、云南公安部門聯合作戰,于1月18日9時在距離靈寶1400多公里的貴州將犯罪嫌疑人郭坤抓獲,繳獲被搶黃金飾品。
河南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開庭審理被告人郭坤搶劫、非法持有槍支一搶劫、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B2B電子商務平臺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認為,被告人搶金店的目的是幫父母治病,同時有坦白情節,提出了無期徒刑的量刑建議。公訴人量刑建議是死刑。
經過合議庭評議,審委會討論后,法院當庭宣判:
一、被告人郭坤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作案用摩托車,斧頭,予以沒收;涉案手槍,子彈,依法沒收,交由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