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婦將兩男孩扔下懸崖 被判死緩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3月20日,覃家準備修葺老屋,胡令育卻不準覃家運送建材的車輛從其家門口通過,村干部調解未果。就在幾天之后,胡令育在當地一處名為“硝洞”的地方碰上了覃鴻兩兄弟,萌發了殺害兩人報復其父母的惡念,隨后撿起一根樹棍將兩人打暈,扔下30余米高的山崖,導致兩人死亡
被告方
1、胡令育做出此事事出有因,源于雙方的一次爭執;
2、胡令育屬于精神分裂癥患者,應當適當再減輕處罰
原告方
1、重新鑒定被告精神分裂癥:胡令育是有選擇性地進行犯罪,足以證明其犯案時具備了自己的主觀判斷;
2、將對當地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應承擔責任部分提出訴訟
曾轟動一時的達州農婦扔童案有了新進展!
今年3月25日,宣漢縣鳳林鄉橋溝村,8歲的覃鴻和6歲的覃超(兩人系堂兄弟)被同村的阿姨胡令育打暈扔下懸崖,致兩人當場身亡(成都商報曾報道)。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此案進行了宣判,被告胡令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然而對于這個結果,被告方胡令育家屬及原告方覃鴻、覃超家人均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
農婦被判死緩
審判長: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癥
據負責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唐江介紹,此次判決結果為死緩,與胡令育的精神分裂癥有極大的關系。胡令育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鑒定,在作案數年前便有精神異常,其作案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疾病的影響,對于其在2014年3月25日的違法行為只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另外,胡令育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覃定昌(覃鴻父親)、覃于昌(覃超父親)兩家人每家喪葬費20897.5元,共計41795元。
雙方均要上訴
原告方將對相關部門提出訴訟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被告方胡令育的訴訟代理人,四川虹信律師事務所的孫傳建律師,據孫傳建介紹,判決下發后,他的當事人胡令育家屬對于民事賠償對方共計41795元的結果已經認可,但對于死緩的刑事判決存在異議,已委托自己提出上訴。孫傳建稱,胡令育家屬對于死緩判決的異議共有兩點,首先其家屬認為,胡令育做出此事事出有因,源于雙方的一次爭執,其次,胡令育屬于精神分裂癥患者,應當適當再減輕處罰。
原告方覃家的代理律師,四川聚鑫律師事務所的符小虎律師也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符小虎認為,胡令育被認定為在犯案時受精神分裂癥的影響存在疑點,胡令育在犯案時,覃鴻與覃超和其他幾名學生一起回家,胡令育是有選擇性地進行犯罪,足以證明其犯案時具備了自己的主觀判斷,在后續的上訴中,覃家將繼續提出重新鑒定。
另外,對于民事賠償方面,由于被告胡令育家經濟條件有限,無法賠償覃家受到的損失。符小虎稱,在此案終審判決之后,受當事人委托,將對當地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在此事中應承擔責任部分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