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向第二輪首批督察的上海、福建、海南、重慶、甘肅、青海等六省市和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兩家央企反饋督察意見。
2019年7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啟動,相較第一輪環保督察而言,將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中央企業納入督察范圍是本輪督察的一大特點。
重擴張輕環保,礦山超采反而給予獎勵?
督察組稱,在具體工作中,五礦集團存在重擴張、輕環保問題。

五礦集團為進入稀土領域,明知贛縣紅金公司產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購;放任贛縣紅金、定南大華等企業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多次向其下達超過環評批復產能的生產任務指標。
五礦集團下屬的魯中礦業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采用崩落法采礦,導致礦區出現11公頃的塌陷地塊,也未開展土地復墾工作。
另有一些五礦集團下屬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2015年以來,僅遼寧、江蘇、湖南等11個省(區)生態環境部門就對五礦集團下屬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罰120余次。
中冶陜壓重工設備公司、湖南有色集團公司、衡陽水口山金信鉛業公司等企業,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監管。
督察組還發現,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上報的總量減排數據僅作簡單審核,對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關注不多。

例如,中冶公司對所屬葫蘆島鋅業公司從控股轉為參股后,將該公司排放的約8508噸二氧化硫當做集團公司的減排量,占2016--2018年全集團二氧化硫總減排量的95%,整個集團二氧化硫減排淪為數字游戲。
督察組還指出,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環境問題整改跟蹤督辦不力,對下屬企業環??己藛栘煻嗔饔谛问健iL期以來,環保工作僅占業績考核權重的2.5%,2019年甚至規定,除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外,環境問題最多只能扣2分。